咨询:皇姑区昆山中路是我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每天早晨,昆山中路四院眼科门前自西向东堵车非常严重,交警在四院眼科到昆山路黄河大街路口自西向东开辟一条反道(有交警指挥并有隔离墩进行隔离)用来分流车辆,但我从5月25日-6月5日按照交警指示反道行驶被电子警察连续拍了5张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罚单。请问这样的罚单是否可以取消?
回复:经大队核实,确实由于该处车流较大,民警适时采取了调流措施,大队已告知来信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为其开具调流证明,申请免除处罚。目前,来信人已通过支队法制处进行了复议,支队已受理该复议。如果复议中需要出具证明材料,大队将为其提供。
受理单位:沈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