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之交,是兴隆县旅游高峰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两部、两局(2012【412号】)《关于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旅游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路、车交通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兴隆交警大队迅速开展旅游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大队成立旅游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大队教导员王亚飞任组长,副大队长王洪生、刘晓军、符伟宏任副组长,各中队、科室中层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大队及时召开中队长以上干部会议, 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基层岗位,切实抓好落实。要求全体民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路检路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二、摸清底数,排查隐患。结合辖区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交通运管、旅游部门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辖区旅游包车进行全面摸排,做到见车见人,建立登记台帐,录入联系方式和主要班线等详细信息。同时,对辖区主要景点和旅游沿线道路进行排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大队已备案旅游客车8台,并与企业法人代表和驾驶人分别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加强管控,消除隐患。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服务站的作用,严格落实七座以上客车“六必查”制度,对途经辖区的外阜旅游包车逐车检查登记,录入重点车辆核查系统。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旅游包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并抄告所属企业。对县内企业、车辆、驾驶人会同交通运管、旅游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处罚后要坚决抄告所属企业及运管、安监部门,督促对驾驶人、企业进行二次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目前开展的“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联合运管部门深入旅游客运企业,督导企业对驾驶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 电视、广播、短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播报路况、天气信息,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在旅游景点停车场、旅游线路沿线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旅游注意事项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驾驶人和旅客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县城广场、旅游景点、企事业单位,发放宣传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驾驶员、游客注意交通安全,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平安出行。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对旅游线路管控实行定线、定点、定人、定责任。该大队领导亲临一线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逐车、逐人、逐企业、逐路段落实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