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获悉,截至2月底,石家庄市交通执法人员共查处“三车”786辆次,劝返228辆次。开具擅自营运处罚决定书8份。从数据分析来看,自2月17日起,查处数量呈明显递减趋势,随着全市“三车”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三车非法营运现象也已得到遏制。
交管部门将继续定岗定责,按照全市“三车”集中治理行动的要求,对新火车站、客运总站、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等区域从事非法客货运经营以及悬挂“出租”顶灯、“空车”或类似标志牌、非法安装营运计价装置的“三车”进行查处;对南三条、新华集贸市场、7420货运中心等部位非法货运“三车”进行查处,继续巩固行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