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10时许,福州闽清县白樟派出所民警在白樟溪南马鞍设卡检查酒驾,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驶来到卡口的时候车身明显一顿,然后停了下来。民警意识到该车可能有问题,便迅速上前将其拦下。
车门刚打开,就飘出一阵酒味。“你有没有喝酒?”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黄某(男,白樟镇人,32岁)赶紧辩解说:车内的酒味是朋友身上的,自己没有喝酒。 在民警提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后,黄某信誓旦旦地保证:“民警同志,我真的没喝酒,我还能背圆周率呢,不信你听,3.141592……”这时坐在黄某身边的一名男子也说自己没有喝酒。 但是,黄某的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已达60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原来,在公司年前聚会上,由于盛情难却,迫不得已就喝了一杯白酒,而且在出门的时候他还猛灌了好几瓶矿泉水。经过民警教育,黄某表示对于自己的酒驾行为深感后悔,最后黄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扣12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酒驾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临近元旦春节,请广大司机在与家人亲友欢聚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请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