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直属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筹划,合理安排,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清明节期间中心城区道路未发生严重交通阻塞现象,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精心组织,提前安排。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大队按照支队的要求,于4月1日召开大、中队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会议,提前对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勤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中队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客观研判,在路面管控中投入足够警力,确保重点时段和路段不失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管控,严格执法。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活动以及市民春日出游集中,郊游活动增多,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大队科学安排警力,集中警力和执法装备上路,做到在辖区主要道路上,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一是把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自驾旅游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对以上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示。二是加强重点路段的管控。节日期间,聂耳公园、聂耳文化广场、红塔工业旅游区等旅游景点吸引较多市民前往休闲娱乐,为保障以上重点区域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大队增派警力加强值守,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同时对到玉溪旅游的外地车辆,要做好帮助、引导、分流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三是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节日期间,大队加强巡查力度,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载人、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以上突出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格执法,决不手软,在中心城区形成严惩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度,为市民营造一个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大队协助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中心城区营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开展一次排查,要求客运企业加强例保检查制度,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大队宣传部门深入中心城区旅游、运输企业,组织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召开节前交通安全教育,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形式多样的交流,重点突出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节日特点开展宣传。以在人流密集的区域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游客、行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节日期间,大队带班领导,法纪值班人员对各中队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体民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用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清明节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196人次,警车112辆次,查纠各类违法行为28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