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汛期主要道路安全畅通,吉林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7月1日20时起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全面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要保持与当地气象、防汛等部门密切沟通,及时掌握暴雨等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汛期交通安全影响评估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提早进行应急预警。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及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深度应用,加强暴雨恶劣天气多发路段的实时监控,做到提前预报、提早预警、及时预防。
各级交警部门要在政府应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气象、防汛、国土、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应急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邻交警支、大队要定时互通暴雨恶劣天气信息,实行联勤联动,联合疏导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