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大队民警巡逻至百色市市区竹洲大道时,发现一辆无牌的奥迪轿车违章停在非机动车车道上,民警立即下车对该车进行检查。由于该车没有车牌,无法拍照取证,随即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取得该车司机张某的联系方式,并告知其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
15分钟后,该车司机张某到达现场,当民警询问起张某为何不悬挂车牌时,他一再解释该车是新车还没有得上牌,也不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接配合检查。民警要求张某打开车门和后备箱进行进一步检查,却发现车的后备箱里藏着一副的车牌,牌号为桂LF8888。
经查,该车牌显示的车辆信息和该车型相符,且该车有27条违法信息未处理,多为超速行驶和闯红灯;被处罚金额高达10650元,被记分分值达200多分。
在证据面前,张某对其卸下车牌逃避电子警察监控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新部令的规定,民警对司机张某给予了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令其到交警部门对其余为处理的违法记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