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从事公共客运的出租车、公交车经营者现在可以陆续领取到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的燃油补贴了。
根据省厅湘财建函〔2013〕5号、湘财建函〔2013〕64号文件,下达我市城市公交车第一批补贴金额为2201.91万元,第二批补贴金额为2905.40万元,共计5107.31万元,出租汽车补贴金额为2681.27万元。市本级出租车按23396.7元/台/年(晚班10528.5元/台/年,白班12868.2元/台/年)。公交车按79739元/标台/年。
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要求,出租车补贴必须发放到白、晚班司机手中,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抵扣;发放时必须由企业财务人员和负责人进行核实发放,市客管处将进行督导检查;公交企业发放资金明细表须附每台车行驶证的正、副证复印件,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必须对核发对象验证登记,企业财务人员负责资金核发,领款人必须亲自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