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客运车辆路面行车秩序整治,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省总队和州支队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上级对“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后,大队召开了全体民警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大队长金虎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了中层领导会议和全体民警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工作,大队领导多次亲自深入基层一线,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开展“清网行动”,及时清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大队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并按时参加检验,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和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督促企业接受处理。同时,每月依据GPS监控记录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清网行动”,对违法客车和驾驶人进行集中处罚。5月份以来,共排查大中型客车93辆,清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1条,清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计分3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次,摆放展板17块次,媒体宣传4次。
三、严把车辆检验关,严格大中型客车技术检验。车辆管理中队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加强对大中型客车检验监管工作。重点检验轮胎磨损状态、座位数、配备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和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对大中型客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不按规定安装配备安全设施,转向轮轮胎花纹深度小于3.2MM、其他轮胎花纹深度小于1.6MM的,不予通过检验。组织对辖区内从事营运和单位自用大中型客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并督促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加强检查指导,定期进行通报。大队及时掌握本辖区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情况,采取蹲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指导,每月开展一次客运车辆事故评析,每月进行一次活动进展情况通报,切实加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力度,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