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公交车在佛山新城百顺路被警方控制。(小强热线供图)
伤员在医院接受治疗。/佛山日报记者陈梦醒摄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 记者吴振山报道: 昨日上午7时11分,顺德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北滘镇一辆公交车与多名行人碰撞后逃逸。
接报后,顺德区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通知医院派出救护车到场救治伤员,同时部署警力沿途拦截,7时36分在佛山新城百顺路将肇事公交车截停,并将司机李某(男,48岁,广东电白人)控制。事件中,肇事司机驾车接连撞向16辆车,其中摩托车1辆、助力车10辆、自行车5辆,造成27人受伤(男21人,女6人),其中覃某(男,23岁,广西人)、李某(女,26岁,广西人)两人重伤,其他人轻微伤,部分人员在医院处理后自行离开。
目前,顺德警方已扣留肇事车辆,李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全力以赴救治受伤的群众;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案件真相,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直接部署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公安机关迅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开展审讯和相关取证工作。经初步调查,今年7月份,李某因违反公司内部GPS卫星定位限速管理规定被公司罚款200元和写检讨书,其对此非常不满,没有写检讨书离开。8月份,李某每天都给车队调度员打电话询问是否安排上班,由于李某不服公司处罚,故一直没有安排。事发当日上午,其私自在北滘镇广教交通中心驾驶一辆空载公交车上路撞人泄愤。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顺德区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到医院组织力量救治伤者,并邀请省珠江医院专家对一名重伤人员进行会诊和手术。相关辖区镇政府积极配合开展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
律师说法
肇事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善鹏昨天表示,根据《刑法》,公交司机李某不满公交公司处罚,驾驶公交车恶意连撞多人泄愤的行为涉嫌以危险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以死刑。
他补充称,2009年惠州曾发生类似事件。当年6月23日傍晚,惠州市区内,一辆889路公交车在车流中狂奔7公里,连续碰剐路面行驶的汽车、自行车30辆,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事后查明,肇事司机李国清仅仅是因为不满请假休息期间被要求顶班而心有怒气。最后,惠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国清的行为危害不特定人,造成重大严重后果,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佛都市网讯 珠江时报 8月21日上午7时11分,顺德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北滘镇一辆公交车与多名行人碰撞后逃逸。
接报后,顺德区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通知医院派出救护车到场救治伤员,同时部署警力沿途拦截,7时36分在佛山新城百顺路将肇事公交车截停,并将司机李某(男,48岁,广东电白人)控制。事件中,肇事司机驾车接连撞向16辆车,其中摩托车1辆、助力车10辆、自行车5辆,造成27人受伤(男21人,女6人),其中覃某(男,23岁,广西人)、李某(女,26岁,广西人)两人重伤,其他轻微伤,部分人员在医院处理后自行离开。
目前,顺德警方已扣留肇事车辆,李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佛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1、全力以赴救治受伤的群众;2、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案件真相,及时向社会公布。顺德区主要领导直接部署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
区公安机关迅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开展审讯和相关取证工作。经初步调查,今年7月份,李某因违反公司内部GPS卫星定位限速管理规定被公司罚款200元和写检讨书,其对此非常不满,没有写检讨书离开。8月份,李某每天都给车队调度员打电话询问是否安排上班,由于李某不服公司处罚,故一直没有安排。事发当日上午,其私自在北滘镇广教交通中心维修场驾驶一辆空载公交车上路撞人泄愤。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区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到医院,组织力量救治伤者,并根据伤情制定了应急措施及救治方案,邀请省珠江医院专家对一名重伤人员进行会诊,并成功完成手术,现生命体征平稳。区委常委、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局长代表区委区政府到医院探望慰问伤者。
区运管部门积极参与事件的处置,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交通行业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公交行业司机的纪律教育。相关辖区镇政府积极配合开展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
鸿运公司获悉事件后,负责人马上赶赴医院配合救治伤员并对伤者进行慰问,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明案情。
伤者所在的企业单位也纷纷派人前往医院探望伤者,让他们安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