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承德高速交警平泉大队依托承朝高速平泉收费站口,对过往的货车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
高速交警平泉大队的民警在平泉收费站口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黄牌小型货车属于低速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该车驾驶人也知道低速车辆是不允许驶入高速的,可迫于利益还是铤而走险。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这时,一辆红色的大型货车驶入了民警的视线,该车从外观上看车身表面污脏、反光条破损严重、车辆的轮胎花纹也被磨平了。这样的车辆行驶在道路上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在夜间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处罚。
进入夏季以来,因为天气以及其它原因,货车违法的行为增多,超速、超载等野蛮驾驶行为使得高速出行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此,高速交警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出行前要注意检查车辆的行驶状态,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从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创造平安的高速行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