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9日晚上10时30分许,大队民警前往辖区巡逻行至G65包茂高速上行线约2852公里时,发现前方一辆车牌为桂F03321的油罐车在行驶中车尾突然闪烁火花,而该车司机并未发觉,仍在继续行驶,情况十分危急。民警见状马上打开警报器示意司机立即将车辆停靠紧急车道。油罐车安全靠边后,民警迅速设置危险警示牌和反光锥筒,然后上前对危险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满载甲醛,当民警将车尾闪烁火花的情况告诉司机时,司机也惊出一身冷汗,非常感激民警的工作细致。民警在检查后发现车辆无即时性危险,立即采取警车在后方压道的方式引导该车缓慢驶至前方约3公里处的岑溪东服务区停靠,以便做进一步安全检查。
经过仔细排查,发现该车后轴拉力杆脱落,行驶时向前顶住路面,造成拉力杆与路面摩擦发出火花。摸清原因后,民警又联系相关人员帮助司机排除了险情,并对其进行了行驶安全教育,要求司机在运输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在运输过程中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此类险情不再发生。
得知险情发生,大队领导十分重视,向值班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并全程关注险情的整个处理过程。大队长徐非表扬了值班民警临危不乱的果断做法;同时要求大队全体民警以此次排除险情作为借鉴,在今后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按照相关执法规范的要求执勤执法,并继续发扬“细心发现,果断处置”的良好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