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民,男,汉族,49岁,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大队教导员。从警28年以来,他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他时刻铭记“执法为民”的宗旨,情牵百姓冷暖、真情服务群众,始终把自己全部热情、心血和汗水奉献给人民,用实际行动谱写一曲又一曲的爱民赞歌。2009年被市局评为国庆安保先进个人;2010年被市局评为优秀基层政工干部;荣立三等功1次。
兴隆台交警大队辖区管理7条主街5条主路,点多线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天都深入交通管理第一线,早晚高峰准时出现在所负责的岗区,与执勤民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不忘为民服务的宗旨。2012年5月5日早8时,在泰府岗执勤的他,跟往常一样管理着岗区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猛然发现岗中间一名约五十岁左右的女商贩正扶着手推车,吃力地向前推着,时而缓慢前行,时而停下不动,整个人与车穿梭于车流之中,不知所措,危险至极。看到此景,他毫不犹豫,立即跑上前,帮助这位“商贩”老大姐推车过岗,边推车边温和地向这位老大姐说:“过交通岗不能这么做,这会很危险的,您一定要按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行”。 推车“商贩”用敬畏、感激的眼神注视着他。这一幕被一热心市民抓拍并上传网络,被网民评为盘锦“最美背影”,迅速蹿红网络。辽沈晚报、盘锦日报、华商晨报、辽河晚报对此都相继作了报道,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在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活动中,他与帮扶对象黄宝家结成了亲戚,工作之余经常去他家走访慰问,帮助他解决现实困难。针对车祸受害者卢士勋,李再民和大队其他领导12年如一日进行无私的帮助,使芦世勋重拾生存的勇气并走上了自力更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