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3日,受明正彬副市长委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绍华带领工作组一行3人,先后到华宁、通海两地检查督导减速丘拆除工作。
3月12日,刘绍华支队长前往华宁县,在华宁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马骏伟的陪同下,分别深入江华路15KM、27KM等处实地查看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情况,并在华宁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华宁县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进行了指导。
3月13日,刘绍华支队长赶赴通海,立即在通海交警大队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听取了通海辖区减速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刘绍华支队长在通海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杨增科的陪同下,深入江通公路减速丘拆除现场,实地检查指导减速丘拆除工作。
在华宁、通海检查督导过程中,刘绍华支队长强调,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大队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拆除“减速丘”的紧急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同时,刘绍华支队长就减速丘拆除整改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对学校门口及事故多发点段,可按相关标准、科学、合理、规范地适当整改和保留,除此之外,一律拆除。二是要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防护,在对减速丘进行拆除整改时,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安全防护,并维护好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拆除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拆除减速丘后,要修复平整路面,喷涂黄色警示标线,设置限速等相关交通标志,提醒驾驶人小心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