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转发部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军务部总后军事交通运输部军车交通违法抄告记分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交传﹝2013﹞185号)要求,支队积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配合,迅速行动,及时对军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驻地各单位对所属军车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进一步增强军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军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支队积极加强和部队沟通,明确责任,理顺关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了军地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实行军车抄告制度,实现了军车运行的有效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交通指挥疏导,确保军车优先通行,对军车违法行为原则上不做现场处理,主动自觉维护部队和军车形象。
二是加大查处,规范军车行车秩序。7月29日至31日,支队联合西双版纳军分区采取设卡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在景洪市江北告庄转盘入城路口、思小高速公路勐养检查站、野象谷景区以及景洪市区各类高档餐饮娱乐场所进行联合检查。此次联合行动,共查验各类涉军车、军牌机动车351辆次,警告25人,对相关司乘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起(其中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2起),查处未按规定携带行车执照、违规安装警灯警报装置行为3起,收缴老式作废军车号牌1套。
三是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军车交通违法抄告定期抄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抄告军车交通违法信息;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责任的部门对接,签订《军车交通违法抄告协议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军车违纪违法举报,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查处军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共同研判交通安全形势,共同研究加强军车交通管理、减少军车交通违法的措施。截止目前,全州公安交警部门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军车交通违法100余条,已全部实行抄告。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支队分别深入全州驻地部队结合目前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以视频讲座的方式为全州官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用以案说法等方式,积极与官兵进行互动交流,提高官兵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其次结合云南省及版纳州道路交通实际,向官兵讲解行车的注意事项,努力形成“开文明军车、做文明军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军车驾驶员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树立军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据统计,共深入全州驻地部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