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和普洱市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孟连县公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1月31日,孟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爱民、亲民、为民”警务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教导员刘辉传达了《孟连县公安机关开展“爱民、亲民、为民”警务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就深化开展好“爱民、亲民、为民”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民”警务活动,实实在在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交通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改一批公安交通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民”警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大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大队长岩良为组长,教导员刘辉为常务副组长,副大队长及中队(车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民”警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内勤中队,负责“三民”警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奖惩及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三是强化工作措施。通过健全完善挂钩制,由大队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个行政村(居委会),由1名民警挂钩联系1个社会治安复杂的村民小组(单位)。按县局方案开展活动做到“七个三”,建立“三个有”的同时,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大队要求民警开展“三民”活动做到“一推三有”。“一推”:开展“三民”活动的行政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单位)推进完善推丘工作台账;“三有”:开展“三民”活动的行政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单位)要求至少有一条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要求有一块固定交通安全宣传专栏;要求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