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推丘办的安排部署,大理州推丘办对全州12个县、市上半年开展的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研判分析,发现部分县、市的推丘办负责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出现了开展业务工作生疏、办案程序和台帐资料管理混乱、工作纪律要求不明晰、工作进展参差不齐等问题,亟需进行全州推丘工作业务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州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农村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报请大理州人民政府领导和大理州公安局批准后,由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于2013年8月15日至16日,对全州12个县、市推丘办负责人和分管道理交通管理工作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人举行为期两天的大理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大理支队成立专门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细化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在开训典礼上,支队杨春林副支队长作了动员讲话。此次培训按照省推丘办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要求,结合大理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开展实际,紧紧围绕农村派出所如何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农村派出所民警如何处理适用于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执勤执法的工作规范、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的运用与管理、交通违法案件的办理程序及如何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六大方面展开培训。
通过培训,来自全州12个县、市推丘办、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的105名参训学员在如何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好丘北经验推广各项业务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认识,为进一步强化全州农村地区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任务奠定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