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总队车管处副处长徐贵忠一行深入玉溪,在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聂波的陪同下,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启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徐贵忠副处长一行首先听取了聂波副支队长、车管所邹丽红副所长对玉溪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玉溪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分布、日均办结量、工作举措及存在问题等综合情况,并走进市区和江川、华宁县级各服务点查看实况。在城区亚太汽车城服务点,检查组对车辆称重仪器的配备、查验岗技术数据采集、警力安置、牌证调配等各方面进行逐一询问,对玉溪市结合实际,创新服务理念的办理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自4月1日全省办理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以来,玉溪地区启动快速、措施得力,目前在全省均排名靠前,有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借鉴。
为如实掌握玉溪县级服务站点业务办结情况,在江川、华宁便民服务点,检查组人员与现场群众交流互动,了解其在实际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并与经办民警共同探讨解决途径,现场解决业务难点,切实把为基层解决问题放在检查指导的首位。当看到由于现场登记群众较多,造成等待时间较长的情况,陪同的聂波副支队长强调到:“依法办理要始终站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一定要做好解释惑疑工作,获取群众理解支持。”
通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检查组在肯定玉溪近期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玉溪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坚持规范管理与民生民意相结合,有序推进管理工作;二是克难奋进,尽快实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好超标电动车的审核过渡;四是待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出台后,积极做好群众购买标准电动车的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