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已着手修改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规范,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成本。记者日前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叶乔波等12名委员的关于减少交通事故与违法的提案得到公安部上述答复。
近些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23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71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234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9起。
提案加大处罚不文明驾驶
全国政协委员叶乔波等12名委员指出,我国汽车物质文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汽车精神文明建设却远远没有跟上,甚至造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委员举例,危险驾驶、违法载送极为严重,不文明驾驶行为也大大阻碍了交通资源的合理利用。
对于此,委员建议,应加强宣传力度,使不文明驾驶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不断提高电子眼监控、监管力度,加大违规处罚范畴,进一步完善处罚等级评定。
另外,机动车撞人、撞坏公物,采取重罚和扣分并举,公安部门应重新考虑修订扣分制度,切实从机制上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与文明驾驶意识。
此外,委员还建议,将驾驶行为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凡有严重交通违法、重大肇事、使用虚假资料办理车管业务,以及进行非法营运等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应被交警部门列入“重点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违法记录通报给相关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
公安部着手修改驾照规范
对于委员的建议,公安部答复表示,针对委员提出的有关危险驾驶、违法载送现象严重的问题,加强了对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的整治。
还针对委员提出的提高不文明驾驶行为违法成本,在要求各地依法从严处罚的同时,着手修改《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规范》,进一步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公安部曾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处罚力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