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交警五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5月31日晚8时许,交警五大队民警在龙泽路环城北路口设点开展夜查。一辆银色马自达轿车由环城北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龙泽路环城北路口时,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执勤民警发现轿车驾驶人停车后没有放下手刹,有些紧张。民警根据经验,怀疑该车驾驶人酒后驾驶,逐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交警五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驾驶人于2012年9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六大队进行过处罚,这次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在相距不到1年的时间里,该驾驶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罚款1000元、拘留10天以下,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