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每天都要面对与群众打交道,尤其是一线民警与群众接触最直接,讲话方式的好坏能够直接影响执法效果,且关系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磁县交警大队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推出“六多六不”语言工作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打造民生警务。
一是现场处警多用规范性语言,不用随意式语言。初接处警时,民警先了解警情,少说多听,少发表自己的意见,理清处警思路;处警中期,用试探性的语言观察当事人的心理态度,找准问题症结;处警后期,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用规范性语言告知处警结果,不能态度蛮横,言语随意,尤其不能出现伤害群众感情的话语。
二是调解矛盾纠纷多用解释性语言,不用反问式语言。处警民警进行换位思考,体谅当事人的难处,多用解释性语言,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消除其抵触心理,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依法告知其权利和义务,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少用反问式语句,防止不恰当的言语给当事人心理造成伤害,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处理交通事故等案件多用认同性、安慰性语言,不用刺激性、伤害性语言。协调事故期间,要充分了解事情经过、死者亲属的诉求等,对协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付准备,拟定商谈的步骤和方法;要注意语言表达方式,尤其对受害或者遭受损失的一方,温情安慰,表示同情,多说关心的话,防止谈判陷入僵局。
四是接待工作多用家常式语言,不用讯问式语言。接待民警与群众接触,以拉家常的方式,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消除群众对警察的戒备心理,让群众愿意讲真话、吐实情,为接待警务打造坚实的工作平台。谈话中,民警注意言语内容,考虑群众感受,不能高高在上,采用讯问式语言与群众交流,不能单刀直入、讲伤害群众感情的话,防止产生隔阂,影响工作开展。
五是案件排查走访多用迂回式语言,不用直切式语言。在深入辖区开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调查走访、线索摸排,向群众了解案发时间、经过和可疑的人、物时,注意讲话的方式方法,在不露声色中掌握案件情况,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不能直奔主题,引起群众顾忌。
六是执法服务多用理解性语言,不用情绪性语言。对不满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对民警说三道四,甚至情绪激动、破口大骂的少数群众,民警冷静对待,体谅群众的心情,安抚其情绪,多说理解性、解释性的话,防止意气用事、激化矛盾,影响交管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