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毁易发路段、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在建工程施工路段和桥涵、隧道、防护工程、黄河旅游码头、超限站点及养路队道班房等防范重点部位,由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进行一次汛前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点,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根治的事故隐患,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落实人员严密监控,防范于未然,尽快安排修复。
三是加强抢险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市农管站及施工单位分别组织不少于40人的机动抢险队伍,各镇办农管所组织不少于20人的抢险队;运管所组织货运运力不少于500吨的防汛抢险物资运输队,客运站组织客运运力不少于350人的抢险人员运输队;施工单位组织机械设备,配置抢险工具,备足抢险物资,做到第一时间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是切实抓好汛期抢修和保通工作。当因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涵水毁而断道或阻车时,各责任单位将及时组织抢修,公路塌方在500立方米以内的,24小时处理完毕;发生特大塌方多处水毁在1天内抢通便道,工程量很大的特别困难路段尽快抢通道路,尽可能减少阻车时间。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要尽快修筑便道,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畅通;对过水路面和塌方、路基缺口、受损桥涵以及其他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每次洪水过后,要立即对桥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汛期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市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在建工程等重要路段实行包联领导、责任部门、车辆、司机四到位,认真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加大汛期巡查频率,做到雨前、雨中、雨后查路,及时发现险情,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桥梁和重要旅游公路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重要县道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重点巡查灾害隐患、危险路段和桥梁隧道,做好巡查台帐,建立巡查工作协调与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六是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各单位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从今年7月1日至10月1日实行防汛昼夜值班,一旦灾情发生,现场巡查人员应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遇有大暴雨、水毁塌方等险情天气,各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到岗值班,各抢险队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出现严重汛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到位,迅速投入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