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抓好航运企业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加强对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管理,运用预警机制,督促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和措施,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营改增”试点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9月上旬,三门处组织人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共检查航运企业4家次,港口企业3家次,航道巡查2次,巡查人员10人次,共查出隐患3处,整改率100%。
三、严把市场资质准入关。根据工作要求,加强水路经营资质管理和申报资料的审核,控制小型船舶进入,规范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台账,强化动态监管,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核环节和时间,为企业提供航运信息,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及时将企业困难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出台更多的优惠和扶持企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