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总队、宜春支队及市公安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城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四加强措施,确保了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实现了压事故,保畅通的目标,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的道路安全保卫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我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王仲华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教导员熊金林任副组长,大队其他总支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明确重点路段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全体民警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交通管理和治安防范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加强队伍管理,严防违规违纪发生。为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于“清明节”前夕,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明确纪律要求,杜绝民警执勤“索、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严守“五条禁令”、“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五项工作措施落实,一是加强值班备勤。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每天组织三分之一的机关警力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应付各类突发事件。二是落实早晚高峰站岗制度。清明节期间,各机关民警仍须严格落实早晚高峰站岗制度,加强路面巡查力度,确保各重点路段畅通有序。三是严防违规违纪发生。加强对民警、协管员进行涉酒、涉赌等违规违纪教育,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除保证执勤用车外,其他警车一律封存,坚决防止公车私用,特别是防止违规擅自动用警车参加个人奠扫活动。五是加大检查督导。节日期间,切实加大对各单位民警、协管员执行纪律规定的明查暗访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为打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从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入手,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在丰城电视台、市网络问政、剑邑论坛等媒体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节日期间天气路况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二是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及时制作了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在国省道、市区主干道、汽车站、社区等场所广泛悬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发挥交警阵地宣传作用,在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车管所办证大厅、事故科通过摆放展板、播发警示片、张贴挂图、散发传单开展宣传。
四、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清明节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孙渡桥头、小港口、拖船集镇、新梅路等重点返乡祭祀主干道加派警力,由点及线到面,全面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农用车超员超载、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丰抚线清风桥封闭整修的情况,大队专门部署,由新城中队、石滩中队联合做好车辆分流管控,杜绝长时间堵车现象。清明节期间,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6起,其中无证驾驶8起,酒后驾驶1起,准驾不符1起,假证5起,假牌1起,消除了一大批交通事故隐患,确保了节日期间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