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事关执法的公平、公正,事关执法队伍形象,事关和谐社会的创建。作为执法单位,要求公民学法、懂法、守法,自身更应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此,奉新大队自4月下旬始,在全大队范围迅速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教育整顿活动。近日,又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组织开展了“以案为鉴”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学习教育整顿活动。
一、及时组织学习,强化规范执勤执法意识。省总队5月3日下发《关于新干县、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违规执勤执法问题的通报》后,于5月6日晚大队及时组织全体民警、协警对通报进行了认真学习,对两地两案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认真剖析,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违规执法问题的严重性和个人所付出的代价,做到借前车之鉴,行规范执法之路。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了对照检查,查找自身执法中有无违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并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大讨论,强调要把规范化要求和程序贯彻落实到执法的每个环节,一要做到道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二要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辨;三要逐项填写处罚单;四要实行罚缴分离;五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以此提高自觉规范执勤执法的意识。
二、实行执法问责,坚决执行六个严禁。通过新干、樟树案例,大队再次向全警敲响警钟,要求每个民警、协警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务必执行六个严禁规定,即严禁乱罚款,严禁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严禁罚款不开票据或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严禁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严禁违规消除交通违法记分,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执法。并实行民警向中队负责,中队向大队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大队将严格执行执纪问责六个严禁,一旦发现违规,属协警的一律清退,属民警的一律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作出处理。
三、落实监管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大队成立内部执勤执法监督管理小组,由大队教导员具体负责,并从大队法制股、人秘股、财务股抽调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即法制股负责执法程序等法律把关,财务股负责罚缴分离或罚款不开票据等查处,人秘股负责调查违规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大队作出处理,确保责任分明,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