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通村沥清(水泥)路工程建设质量,岑巩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多种管理措施,对在建通村沥清(水泥)路公路养护、站点建设等工程进行质量监管: 一是局纪检组邀请县监督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通村沥清(水泥)路建设工程进行廉政及质量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是要求监理组对施工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必须上报一份给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监督执行;对砌体工程质量不合格、路槽深度尺寸不满足路面结构层厚度尺寸要求及技术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段坚决不予计量。 三是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其他未参与工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通村沥清(水泥)路工程建设质量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督查。 四是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沿线群众的监督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要求各片区管理人员将公路路基宽度、路面宽度,各种砌体水泥砂浆标号、配合比,路面结构层组成情况、结构层厚度,业主行政领导电话,纪检组长电话,质量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是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对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所管工程不能被上级公路部门验收的工程管理人员,将采取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考核不合格、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解除聘用合同等方式进行严格处罚。 六是对不服从管理、不守信誉、严重违约的施工单位,直接发函至中标单位强行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中标单位,将其列入黑名单逐级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在岑巩县境内的公路工程建设从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