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8月17日,遵义市交警支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五项措施,强化对中心城区摩托车的专项整治。会议由交警支队党组书记、支队长石晓洪亲自主持,副支队长彭林、副支队长张庆、支队秩序科、办公室、红花岗交警大队、汇川交警大队、新浦交警大队以及相邻县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前期《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整治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规定。要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基层民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摩托车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责任心和执行力,层层落实责任,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摩托车违禁通行进行严格、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是合理配置警力,加强路面控制,严厉打击涉及摩托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各大队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时间,将警力向摩托车秩序混乱地区和事故高发(危险)路段、时段倾斜。同时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和上路值勤密度,强化对摩托车和驾驶员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量化考核管理,迅速改变摩托车运行秩序混乱的局面。此外,加大各警种之间的协作,切实增强巡逻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预防盗抢摩托车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充实警务装备,发挥科技力量,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查处。一是实行巡逻喊话纠违,一线巡逻警车一律安装喊话器,在巡逻的过程中发现摩托车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便通过喊话器劝导其自动消除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则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处理。二是动态摄像取证,事后通知处理,尽量给一线民警配备数码摄像机,可以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摄像取证,通过交管业务系统等查询后,向车主发放接受处理通知书,并通知执勤民警注意路面拦查,有效提高查处威慑力。三是及时使用省总队配发的PDA,核查摩托车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是否为盗抢车辆、是否为套牌车辆等,一经核实坚决从重从快加以打击。
四是成立专案组,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飙车”现象。经过调查研究,确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设卡堵截,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域、老城片区、凤凰山区域和凤凰南北路、海尔大道、汇川大道等沿线设卡布控,一旦查获立即从重从快打击。一是要对当事人逐一进行登记备案,耐心说服教育、有针对性的进行查处。二是对学生飙车行为立即查明其就读学校,抄告市教育局共同加强管理。三是对社会人员飙车的立即查明当事人详细住址,抄告两城区政府共同加强管理。四是当事人系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不但要用足、用透、用好法律法规,同时一律行政拘留15日。五是对当事人有犯罪嫌疑的和有盗抢嫌疑的进行严格审查,移交刑侦部门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打击。六是对非法拼、改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按规定程序收缴、报废,严禁改作罚款处理后放行车辆。七是组织警力进社区、访群众、上路查,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打探收集“飙车族”的相关信息,采取便衣跟踪、明查暗访的形式,逐步掌握飙车人员、车辆、活动等基本情况,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统一打击。
五是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关和车辆检验关。严格执行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标准和考试标准,严禁不参加交通法规和场地道路考试就办证的行为,严格实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考试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上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摩托车入户和年度检验工作中,严禁手续不齐办理入户和车不到场就签字检验合格的行为,严格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