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业务水平,1月23日上午,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了和库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案例研判会,细致研讨分析案例,严把法律审核关,狠抓执法办案质量。会议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苏铭主持,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伊力哈木、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甫拉提等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事故案例研判会在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以近期和库高速公路发生的一些案件作为案例,进行分析研讨。首先由办案民警阐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依据、拟作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其依据,供参会领导集体决策评定。与会人员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办案民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潘苏铭副支队长指出:事故民警办理案件时要做实、做细、做全,在调查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把做的工作提升到证据的高度上来,要使我们做出的每一项认定都有证据的佐证。
最后,伊力哈木副支队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注重单方事故的责任认定,在提供证据中要注重全面,要突显重要证据,充分发挥其证明力;不能因为单方事故而掉以轻心,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把一切涉及到的关联用证据的形式表现出来。二是要做到“四个快”和“两个第一时间”,即在接到报警后要做到出警快、处警快、恢复交通快、施救车辆快。同时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保障证据完整、详实;第一时间向大队带班领导及支队领导汇报,保障信息畅通,处置及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案能力。要将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还要加强互相之间的学习讨论,做到互相帮助、互相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