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交警坚持城市与县乡公路同步原则,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13-10-9 11:26:18
2009年,经区交通局公路管理部门与大队协商,原由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建设管理的3条县道、25条乡道所有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大队管理。近年来,大队一直坚持城市道路与县乡公路同步的原则不断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先后对上述县乡公路采取了设置限速标志、路口及转弯提醒标志,施划道路标线等措施。
近期,正值辖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高峰阶段,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畅通行活动,大队交通科充分发挥职能,将2011年底采购的200余根警示反光立柱全部安装至上述县乡公路,进一步提高县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
交通科在经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实地勘察后,从以下几方面确定了警示立柱安装位置:
一是针对公路两侧为陡坡、山沟的路段,测量该路段长度,按照每5米一根警示立柱确定安装数量。安装后,能够通过车辆大灯反光较好地向驾驶员提供路宽。
二是针对急转弯、连续转弯路段,在转弯处采取连续安装警示立柱的措施,向驾驶员传达前方转弯角度等信息,方便及时做出相应操作。
三是针对公路两侧岔口,在岔口两侧安装数量不等的警示立柱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横向车辆
四是针对公路桥梁,按照有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准要求,两侧设置警示立柱,起到指引提醒的作用。
目前,所有立柱定点工作结束,近期将组织施工单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