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鹤岗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防汛指挥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安排部署防汛工作。
一、积极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及车辆储备
为切实做好我局防汛工作,有效应对洪水黄色预警,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部署,我局要求公路处、运管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抗洪物资、设备及抢险救援车辆准备。截止到目前,公路处储备防汛抗洪物资尖锹500把,尖镐200把,铁丝网100捆,编织袋3000个,八号铁线30捆,钢钎20根,钳子30把,压力钳子10把,手电筒50个,碎石100立方米,大石300立方米,水泥300吨,河沙900立方米,抢险设备挖掘机4台,推土机2台,铲车10台,运力大翻斗30台;运管处安排抢险救援车辆81台客车,70台货车。
二、成立防汛领导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指挥部署我局防汛工作,副市长杨贺新同志组织我局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并于8月17日,决定成立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史洪生担任,副组长由局纪检书记朱建民、运管处处长王德江、公路处处长杨振岭担任,成员由运管处副处长杨文辉、赵春江,公路处副处长兰忠良、收费处负责人娄文家及绥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高克军、萝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黄吉武等组成。
三、及时落实部署各项防汛抢险工作
截止到目前,我局已向萝北县调运抗洪物资2车次, 8月19日已从哈市调运物资3台次,调往绥滨县用于防汛抗洪。二是按照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1名专职工作人员协调我局防汛工作。为更好地协调调运省抗洪抢险物资并安排专人带车派驻哈尔滨,负责省防汛指挥部向鹤岗调运抗洪抢险物资的协调沟通工作,三是召开了系统内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全局人员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准备,并向绥滨县交通运输局、萝北县交通运输局下发文件,指导两县防汛抗洪工作。四是对市内干线路桥进行实时监控,保证道路畅通。五是为防汛抗洪车辆发放免费通行证,并为防汛抗洪车辆设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