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东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对东兰县兰木乡一农户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自建房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与宣传教育,并向该农户发出《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私自设立建筑物等地面附着物。东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执法人员询问调查和现场测量,发现其新建的房屋离公路还不到7米的距离。该村民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工作人员根据规定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
今年上半年,该县路政执法共处理车辆损毁路产案件3起,违法建筑处罚案件3起,宣传教育责令停止违法建房行为1例,拆除违法建筑3处126平方米,清理堆积物150处860平方米,清理临时搭棚3处78平方米,疏通人为水沟16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