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交警支队为进一步加强十八大交通安保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从8个县(市)大队抽调了40余名执法骨干组成4个执法分队,在全州国省干线公路开展了第二次互检活动。此次互检活动的重点是客车、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互检行动初见成效。
2012年11月6日在执法活动中,汪清互检组在图们市辖区302国道67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由珲春方向驶来一辆白色营运客车内有站立的乘客,民警示意车辆停车受检。通过检查发现牌照号为吉H22427白色跃进普通客车核定载人数为20人,实际载人数为22人,存在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交通违法行为。该车为图们市吉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是往返珲春市与图们市的公路客运车辆。汪清大队互检组对超员乘客实施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扣6分的处罚。图们市交警大队根据《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向图们市交通局运管科抄告了查处吉H22427号车的情况,并向图们市吉通客运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吉通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理并通报全公司所有司乘人员。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将该情况向延边州交通局运管处进行了通报,提请该部门加强对全州客运公司的监管,坚决杜绝客车超员现象的发生,确保客运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