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警总队和州交警支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区域联动整治方案》的要求,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8月6日至8月12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行动,创造了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和建州60周年创造了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队及时地将省总队和州支队文件精神向市公安局党委领导做了汇报,取得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于8月6日召开了由分管副局长昔永洙主持的中层领导会议,制定了《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区域联动整治方案》,成立了以金虎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包保路段和包保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金虎大队长包保202省道、姜海涛副大队长包保龙北公路、刘海龙副大队长包保302省道和龙开公路。期间,大队领导亲自参加执勤,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在大队、开发区中队、客运站等场所悬挂横幅标语3条。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学校,与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法人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与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四见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管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每50公里一台警车包路段责任,加强公路巡逻次数,并将3套移动技术监控设备摆到路面,每天开机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重点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监控。同时,结合龙井实际,通过警力下沉、交叉巡逻、错时巡逻、循环巡逻、梯次巡逻等措施最大限度提升勤务效能,严管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根据酒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规律,严厉查纠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威慑力,全力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务求整治效果。
整治期间,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45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饮酒驾驶4起,无证驾驶7起,农用车载3人,未戴头盔33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6起,超员1起,超载22起,超速342起,其他涉牌13起,其他违法行为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