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警执勤执法行为,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执法态度不好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龙大队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就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做出具体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大队切实提高民警对不规范执勤执法行为造成严重性后果的认识,使全体人员认识到自身执法行为对公众及社会的影响;同时提出日常执法、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全体人员自查剖析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执勤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二是严格法律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大队要求全体人员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认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同等重要,没有程序公正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必须履行告知、送达等法定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及申辩等权利的正常行使,通过程序的规范,确保执勤执法行为的规范。
三是使用法律语言,体现法律严肃。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大队执勤民警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相应条文,指出当事人触犯法律的具体行为,用法定条文的正确引用和违法行为的法定名称的使用,使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严肃性。
四是使用群众语言,传递人文关怀。在使用法律语言的时,要求执勤民警应通过使用群众语言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体现执法“人性化”,传递交警“为民执法、人文关怀”的执法导向,最大限度消除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