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统一开展“四类车及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市“四类车”非法营运载客违法明显减少,“四类车”结块聚集基本消除,原本突出的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街道呈现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违法营运现象有所抬头,并伴有向城区蔓延趋势。针对这一新动向,大队依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工作要求,大胆尝试对非法营运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客装置进行现场拆解的执法新手段,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的“扣车难、处理难”矛盾,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课题立项调研,寻求破解方法。
大队通过“四类车及黑车”整治工作定期分析评估机制,发现在轨道交通站点周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回潮苗子。大队在组织落实整治固守措施的基础上,当即向市局党委作专题汇报,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由大队牵头部署全局层面的打击防控工作。一是立项调研,寻找支撑。协调有关部门,成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方法专题调研小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残疾人管理服务的通行做法予以梳理,查找有利于交通执法的法律支撑,为一线整治行动寻求抓手。同时,大队在警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全力保障。二是权衡比较,选择方法。调研小组从法律依据、稳定因素、社会效应、执法成本等多方面综合比较,认为以残疾违法人员和车辆本身入手均难以达到执法效果和避免矛盾两者之间的平衡,最终考虑选择以违法载客装置为着眼点,采取拆解违法装置,恢复车辆法定功能的做法,突破执法难点瓶颈。三是判别性质,严格区分。大队充分讨论研究,将拆解非法装置的范围设定为“确有下肢残疾人驾驶的、牌证齐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于,非残疾人驾驶或者无牌无证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暂扣车辆依法处理,确保“四类车”整治执法的合法性、权威性、公平性。
二、精心准备筹划,设计作业流程。
在投入执法实践前,大队经大量的准备和试验,精心设计作业流程。一是对照标准,判定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队确定拆解对象为“非法加装的载客装置”。为便于在执法中识别,大队协调“市残联”提供本市在用(售)的符合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技术标准及车辆照片样本,并邀请综合执法部门对参加行动的工作人员,开展判定违法载客装置技能培训。二是反复试验,装备器材。在拆解器材工具的选用问题上,大队向相关部门取经学习,借鉴民防救援工作中的破拆手法。依据“快速、便捷、安全”的原则,大队通过反复试验,选取消防液压大力钳和手持式切割器同时操作的办法。民警在拆解违法装置前,对违法车辆、违法人员照相,反映车辆违法加装载客装置情况;在拆解完成后,再次拍摄拆解后的车辆照片,固定合法装置保持原样的证据。在整个拆解过程中,安排专人全程录像,与两次照片之间相互印证,保证证据链的完整严密,为应对后期可能产生的无理投诉案件奠定基础。
三、试点运用推进,扩大震慑效应。
在对执法效果和执法风险综合评估的前提下,大队在一中队辖区先试点拆解违法载客装置执法新手段。在整治行动中,将所有被查获的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统一集中至场内,由交警、残联共同鉴别确认载客装置的违法性,交付指定工作人员当场拆解。创造一个相对封闭安全的作业空间,防止违法人聚众哄抢抗法以及无关市民好奇观望引发不必要的伤害事故等情况发生。在执法中一并开展法规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车辆身份与图像数据库,告知违法人一旦再次被查获相同违法行为,将面临从重处罚,对违法人心理起到长期持续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