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快捷、顺畅、高效的交通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治理公路“三乱”方案要求,安图大队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深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工作措施,严防公路“三乱”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理念教育,根除民警私利意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八权塑廉活动,全面开展执法理念教育。紧紧围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规范公正执法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开展大讨论,要求民警把防范公路“三乱”工作提到端正党风、政风、警风的高度来认识,使民警认识到如果发生公路“三乱”问题,就是严重背离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就是严重损害公安交警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是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同时,认真查找个别交通民警的私利行为,分析存在的原因,解决好执法中“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为民意识,促进执法公正。
二是严格执法管理,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对于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要当场打开查验,发现夹带现金的要立即退还并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对于无法退还的要登记上交,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要按照交通违法情节如实填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严禁违反规定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严禁不开具处罚决定书。违反上述规定的,坚决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六条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辞退处理或开除处分。
三是严格交通协管员管理,严禁违规参与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必须在民警带领下进行,统一着装,随身携带“交通管理协勤证”,严禁单独上路执勤,严禁交通协管员扣留车辆或者证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对于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的予以解聘或辞退,并追究带班民警及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处罚程序,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各中队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时,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核定,严禁不称重即认定超载。对于核定结果为超载的,应当予以罚款处罚,在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车辆,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九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五是层层夯实责任,严格执法管理。重申公路“三乱”一票否决制,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带班民警与协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每个领导、每名民警肩上都有责任,心中都有准则。对每名执法民警进行排查,对不放心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反映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同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警风监督员,对民警执勤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