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营造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的遏制各类不文明行为,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交管部门关于十八大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活动,并且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在接到省州交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攻坚行动的通知后,大队迅速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体警员积极投入到此项行动当中,各单位科室分成若干工作小组由科队长担任组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整个行动的指挥调度由教导员负责。
二是集中宣传,营造声势。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大队与11月7日在国际客运站开展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宣传科、女子中队共出动警力11人,警车4台,对过往群众进行了面对面宣传教育,将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珲春人宣传单发放至群众手中。同时,协同新闻媒体记者全程报道,以此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三是强化教育,大力曝光。集中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大队以夜间检查的形式在市区范围内对机动车乱调头、乱停乱靠、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过程中,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以真实曝光。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的认识到不文明交通行为对社会及自身的危害。
四是宣传上门,牵手平安。大队利用一天时间,走访了辖区范围的五个施工工地、三所学校、三家客运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以开展讲座、签订责任状、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将牵手平安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达到了整治与宣传相结合的理想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