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州各县市中小学校相继开学,学生返校人数不断增多,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的实际,大理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2.14”视频会议黄明副部长讲话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出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排查,加强源头管理。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认真总结往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开学伊始就积极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展开协调配合,组织民警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织开展辖区校车集中摸底排查活动,详细掌握各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切实完善校车档案,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严格把好驾驶人安全资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检查、路面交通执法和责任主体监督“四关”。
二、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积极深入辖区中小学校,详细了解辖区校车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州中小学校师生的出行交通安全。另一方面,支队将不定期的深入各交警大队检查校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凡是因监管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将依法按照相关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大队将与辖区中小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以及集体包车外出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严禁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若出现违反规定的,将通报安监、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路面执法,保障通行安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充分发挥交警护学岗作用,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为学生儿童上下学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严厉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学生上放学时段非法营运车辆、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交警大队要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学校周边路段、校车通行重点线路和上下学高峰时段布置警力,在疏导交通的同时,重点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交警大队要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各地要积极发挥农村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建立起以交警大(中)队为中心,各乡镇为联络主线,各自然村为基层网点的管理网络,强化对农村中小学校车的管控,协助查处各类校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支队要求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深入推进,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结合春节、春运期间全国各地出现的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若在乘车过程中发现酒后、醉酒、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同时对相关校车陪乘、管理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校车陪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