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警执勤防护工作,确保执勤民警人身安全,安图大队以云南、贵州、湖南交警因公牺牲的案件为借鉴,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安全防护教育。接到上级通报后,大队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原因向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进行了通报,教育民警带头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要求。驾车执行任务时,要安全文明驾驶,自觉做到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开特权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求民警上路执勤、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戴白手套、穿反光背心,携带必需的反光锥筒、警示标志牌和单警装备,将执勤警车停放在距执勤点来车方向五十至二百米以外的安全地点;上路巡逻时必须开启警灯,查纠违法时不得站在违法车辆的踏板上、更不准将头伸进驾驶室内,遇有交通违法车辆逃跑的,采取记下车号,通知前方值勤民警堵截等办法进行处置,严禁追赶。
三是加强安全防护演练。定期组织民警以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为重点,对民警的合理站位、车辆的安全停放、警示标志的规范设置等内容,采取现场演练、模拟训练的方式进行培训,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能力,为民警人身安全建立禁令性保护防线。
四是科学合理安排勤务。针对当前交管工作任务重、活动多的实际,大队科学合理安排勤务,认真落实弹性工作制和休假制度,使民警得到一定的休息,有效缓解因超负荷工作对民警造成的身心伤害。同时,认真落实家访制度、恳谈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关心民警生活,爱护民警身心健康,为民警排忧解难,使民警能够身心舒畅的投入工作。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民警上岗与出勤前自查、中队领导日常巡查、大队领导定期抽查工作机制。通过经常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民警在自我安全防护和行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