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学习《公安部纪委关于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通报》,和龙大队以加强内部管理和严格督导为工作重心点,全面开展学习“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和“五条禁令”活动,确保各项交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在我局发生。
一是强化督导力度,建立领导责任倒查制度。大队于6月15日召开了全体成员关于重温“五条禁令”的会议,学习《公安部纪委关于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通报》,对全体民警及协管员进行值班、执勤和工作之外的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的违纪行为予以严处。同时,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其包保领导的责任并予以批评通报。
二是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制定警车出行规范表。为了严防公车私用和滥用的问题发生,加强了警用车辆的管理,建立了公车出行制定表。对于警车的出库和回库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严格限制警车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出行。
三是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与警示活动。全面提升大队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大队全体民警及协管员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状。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对本部门办案场所和临时羁押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决不允许在非办案场所询问、讯问和临时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