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来宾市象州县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弃车逃逸,来宾市交警支队象州大队民警根据一张中国石化加油卡的预收款凭证,牵出了一桩车辆盗窃案,并一举将涉嫌肇事逃逸的刘某抓获归案。
27日上午,在象州至下田村路段的崩沟村,一辆摩托车被一辆微型面包车撞翻,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象州大队民警覃警官接警后,与同事很快赶到事故现场。现场只留下两辆车子,微型车没有号牌,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已被送至医院,而微型车司机早已逃逸。
覃警官发现,在微型车尾部的地上,留下了两颗螺丝,这是固定车牌的专用螺丝。根据经验,民警知道,这两颗螺丝明显是肇事者把车牌撬走后留下的。于是,覃警官有针对性检查挡风玻璃下车架号,发现车架号也被撬走,挡风玻璃上的各种检验标贴也被撕开、破坏掉,但上面还是留有清晰的“金秀”二字。检查到这些情况后,经验丰富的覃警官立即想到此车肯定与盗抢有关。
通过网络查询,民警从另一处的车架号很快查出了这果然是一辆被盗车辆,车牌号为“桂G867**”,车主为赵某,金秀县桐木人。与赵某取得联系后,赵某告诉覃警官,她这辆车早在两个星期前就被偷了,一直没有下落。
确定了此车身份以后,为了查出逃逸司机,覃警官便再一次对微型车进行仔细搜查。但他发现,微型车内除了一张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象州城关加油站开出的加油卡预收款凭证外,其他所有东西都被拿走得一干二静,再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但敏锐的覃警官马上意识到,这张收款凭证就是查出逃逸者和盗窃案的有力线索。
于是,他根据这张收款凭证上留下的“刘建某”这个名字首先进行查询。刘建某,1966年生,籍贯为广西桂平市,现居住在广西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在向象州大队领导汇报了此案后,覃警官在大队领导刘警官的带领下及城关派出所两位民警的协助下,一起赶往刘建某家侦破逃逸一案。在刘家,只有他和他的一个女儿及一个儿媳。办案民警立即带着刘建某到交警大队,进一步进行询问。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刘建某常常左顾而言它,说车子是他孩子借来的,但渐渐地,他的也话露出了端倪,他告诉办案民警,他家七口人,二儿子在外没回。捕捉到这一信息,民警立即对其二儿子进行重点调查。通过查询,刘建某的二儿子名叫刘剑某,1986年2月25日出生于广西象州县,有过前科。
民警要求刘建某给他二儿子打电话,让其前来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不曾想,电话一直拨了20多分钟,都没有接通。此时,民警们通过分析,也基本确定了刘剑某在交通肇事伤人逃逸一案和盗抢车辆一案中存着重大嫌疑。由于一直没接通上刘剑军,民警便让刘建某不停地拨号,终于,在20多分钟后,电话接通了。但拨了两次之后,刘剑某才接了电话。民警让刘父直接告诉他,回来接受交通肇事逃逸一案的处理。
下午1点多,刘剑某在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下,到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对27日上午撞伤人后逃逸一案供认不讳后,因存在盗抢车辆的嫌疑,被移交到了城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目前,此两案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