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期间,珲春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前介入,严密组织,科学布控,全警上路,三天共发生轻微事故20起,无一人死亡,确保了清明期间车辆、人员的通行安全和全市道路的有序、畅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预先筹划。珲春大队在清明节前即印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珲春市的实际,要求各中队结合预定方案抓好落实。同时,珲春大队专门召开了各科所队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清明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中队结合多年来清明节期间辖区交通流量的规律,加强研判分析,周密组织清明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动员全体民警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是积极调动警力,疏导交通。清明节期间,珲春市平均日车流量在两千次以上,超过了预先估计。面对车流量剧增的情况,大队紧急调动警力,迅速采取警力分散、加大巡逻密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与路政联勤等四条措施,全力确保各条路线的畅通。大队要求各乡镇中队将重点放在墓区道路路段,加强对墓区道路的来回巡逻管控,及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的顺畅。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排除隐患。大队加大了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违法停车、摩托车超载和不戴安全头盔、拖拉机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的行车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中队充分发挥卡口作用,对超员违法客车驾驶人、车主及乘客进行耐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扣分的处罚,并联系交通运管部门安排车辆转运超员乘客,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