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交警大队按照省总队和州支队关于校车整治的工作要求,对全市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车进行认真排查和梳理,对校车状况进行全面的检验,对校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道和不具有驾驶校车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严厉打击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
2011年12月6日下午3点30分,是太平岭中心校放学的时间,敦化交警额穆中队民警在校门前执勤,对该学校准备送学生的校车进行逐一检查,当民警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校车的状况良好,核对人数7人,实载7人,表面上看是一辆符合规定的校车,但细心的交警还是发现问题,在对驾驶员时某的驾驶证检查时发现,时某是2010年考取的驾驶证,驾龄不足3年,按规定驾龄不足3年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校车,交警将车上的学生转运,,并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向其讲解了校车驾驶员所具备的资格和要求。随后抄告是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安排该车的驾驶员,在此期间该校车暂时停止接受学生,这些学生由具备资格的校车负责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