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规化、常态化。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及站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举办一期法制培训。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守执法纪律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法治理念。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与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严格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四个统一”工程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执法案卷统计、行政检査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配置和运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矛盾化解能力建设,重视行政复议功效。切实强化局行政调解室工作职能,推进行政调解有序有效开展,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工作,以行政调解协调机制为先机,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无争议、无投诉、无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