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在鹰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向阳的见证下,一场事故的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形成了书面调解文书。至此,这起历经127天的事故调解结束。
“通过‘三访三评’,民警直接倾听百姓诉求,处处以百姓利益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这对民警而言也是一种教育。”刘向阳在接受《交通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为扎实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牢固树立“警力向下、服务向前、民心向上”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紧抓“访、评”两个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提高业务效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领导带头,全警走访 广纳谏言,边走边改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以来,2月23日,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调度会,明确提出要把集中走访作为当前各级交警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由支队、大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抓实;成立了由刘向阳任组长,支队政委王晓鹰任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大队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力地加强了组织领导,支队和大队分别制定了本辖区“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工作方案,将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纳入绩效考核,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找准了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措施和方法,从制度上保障“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开展。
集中访评期间,支队领导带头走访,刘向阳、王晓鹰等携科室民警先后来到市林业局、市广电局、市石油公司、解放军第184医院、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上门走访。
在走访中,全市交警部门把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作为走访的重点,与走访单位(对象)交流有关交通管理业务的话题,征求改进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密切交通安全的联系和协作,并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分类,按照职能分工由各科室负责整改落实,便于及时反馈,得到了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事故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抓基层,强举措,广宣传 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
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工作的重点难点都在基层,鹰潭公安局交警支队牢固树立“基层至上”的理念,由支队领导带头开展集中访评,带着民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事故当事人家庭,了解群众的困难,听取群众的意见,采纳群众的建议,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
为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不断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引导等方面推出新的服务举措;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大力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和落实执法宣传、路况提示、业务提醒、执勤执法情况满意度回访制,主动接受交通参与人监督;不断加强警民互动,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接受群众评议,让群众走进警营,增强警民互动,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评议,通过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大力争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常态化地宣传交通工作,增强群众对交警的了解,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江西鹰潭:今晨大雾,交警引路确保安全》;1月14日,《江西新闻联播》、《江西都市频道》、《鹰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对支队直属大队春运期间搭建春运帐篷服务点,为往来司机提供服务进行了报道。
新闻媒体的大力参与,极大地提升了鹰潭交警的形象,在全省交警系统树立了新的先进典型,有利于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顺利推进“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工作。
广征代表委员意见 初建交通安全综治格局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创造理性、文明、平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环境,实现鹰潭市道路交通管理“一杜绝、两下降、五提升”的工作目标,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鹰潭市预防及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上访闹事、群体性事件的联动机制(试行办法)》(讨论稿),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支队,广纳言,主动上门,到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部门走访,征求意见。随着各部门的深入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合力机制正在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得到了初步构建,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中,明确了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安、安监、交通、建设、公路、农机、商务、工商、质监、城管、教育、卫生、司法、宣传、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在预防及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上访闹事、群体性事件工作中,明确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组成市级预防及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闹事或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闹事或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
为了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处理事故,消除事故受害人的误解及不满情绪,鹰潭支队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置工作机制中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委员会在交通肇事逃逸案未侦破前,应向医院支付、担保受害当事人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依法先行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医疗费,必要时垫付部分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同时还明确了公安、法院、基层政府的职责。
走访解决群众困难 “钉子户”被感动主动搬迁
近几年来,为了解决贵溪冶炼厂周边村庄的实际问题,省、市加大投入,决定对贵溪冶炼厂周边庞源山、苏门等三个自然村实行整体搬迁,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三村搬迁”工作进展迅速,涉及搬迁的1000余户村民绝大多数已经签订搬迁协议,大多数村民已经完成搬迁工作,截止到今年3月底,只有铜都村庞源山村小组村民刘小平一家始终拒绝签订搬迁协议,支队干部多次上门走访,但毫无进展,工作难度很大,严重影响了“三村搬迁”工作的进度。
2012年4月初,贵溪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彭拥军主动深入该村,通过广泛走访村民,了解刘小平家庭基本情况,并与刘小平及其家人谈心,在了解到其父因户籍遗失,十多年来一直没有户口的情况后,彭拥军立即组织民警深入周边群众调查核实,迅速帮助刘小平的父亲解决了户口问题。
得知刘小平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法承担搬迁工作带来的负担,彭拥军积极协调,动员各方力量,争取政策支持,帮其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并设法帮其平整安置点地基。民警的真心帮助让刘小平一家非常感动,主动提出签订搬迁协议。
日前,刘小平签订了搬迁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有力地推动了“三村搬迁”工作进度,解决了贵溪冶炼厂周边“三村搬迁”工作最后一名“钉子户”问题。
以宽怀仁厚之心 调解交通肇事案
2011年12月8日凌晨3时,吴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从沪昆高速下来经贵溪市区往南丰行驶,当行驶至鹰雄大道兴四路口左拐弯往320国道方向时,与何某驾驶的从鹰潭方向驶来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小轿车上何某等5人死亡及陈某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在调解的过程中,由于肇事方吴某家属的不信任,赔偿能力有限,死亡者家属意见难以统一,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一时难以到账,需要通过吴某所在地的政府协调等原因,调解工作一度进入死胡同。
最后,刘向阳在多次接待吴某家属的过程中,亲自与贵溪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依法为吴某家属解决了许多问题,并安排支队事故科民警王来红和贵溪交警大队中队长朱宏专门处理这起事故。经过127天不停地在多方当事人之间沟通和协调,2012年4月13日,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形成了书面调解文书。
截至4月15日,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走访客运场站、运输企业53家,机动车销售企业17家,走访中小学校33所,走访慰问机动车驾驶人、车主2143人,交通违法当事人、事故受害人763人,走访帮扶困难家庭102家,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8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