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将继续实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针对清明前后全州人流、车流聚集,外出扫墓、祭奠和外来旅游人次、车辆较往年将大幅提升的实际状况,支队努力前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部局、总队视频会议和许甘露局长、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春季事故预防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往年“清明”安保工作和祭扫、旅游重点线路的交通规律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摒弃麻痹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保平安、保畅通、防事故”为工作出发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秩序管理、安全宣传、事故预防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清明”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是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合理勤务安排。一是认真分析研判节日期间的交通流量流向等规律特点,明确重点管理区域,提出针对性措施,合理安排勤务,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切实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重点道路管理,全面推动警力上路,强化路面巡逻控制,加大对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密度,一旦发生交通拥堵,迅速采取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大客流条件下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路面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三是坚持将路面管控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查纠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和渣土车、搅拌车、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节日期间农村群众的出行特点,积极协调农村基层组织和派出所,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和早晨、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自驾车流、公路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通往墓区、旅游景区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防控;五是辖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坚决查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驾驶资格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全州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三是科学组织,畅通道路循环。支队注重科学区域组织,根据祭扫流量、流向规律特点,强调联勤联动,实现部门互动和区域联勤,做到全方位联防联控。一是提前与民政、教育部门沟通联系。了解祭扫规模、交通方式、往返路线,联合民政部门在通往祭扫点的主干道、岔路口设立临时诱导标志确保祭奠群众交通安全。二是实地踏勘本辖区群众祭祖、扫墓的出行线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点段及时向辖区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及时设立明显的提示警告牌,提醒过往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三是对通往祭扫点及周边主要道路、入城口、收费站等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分流引导等多项措施,引导祭扫车辆有序通行,提高重点路段的交通循环能力;四是安排警车不间断巡逻,及时疏导交通、快速处置事故、消除隐患。五是强化道路交通节点改造,形成区域交通“微循环”,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有效缓解停车难题。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部署各县市加强对辖区客运班线和旅游公路、校车途经路径、施工作业路段、公路沿线人员密集路段安全隐患的综合整治,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一律严禁客运车辆通行。各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省、市、县三级挂牌重点路段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限时整改,确保隐患路段的通行安全。
五是突出宣传提示,引导合理出行。通过发布路况信息、出行安全提示等方式,大力宣传交警部门关于“清明”小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及要求,引导群众安全出行。以当前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春季事故预防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依托,结合群众出行特点,以“安全出行,关爱生命”为主题,及时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乡镇、村庄及客运场站广泛开展宣传,温馨提示群众注意交通安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电子显示屏、交通提示卡等各种媒体,多途径及时发布重点道路交通信息,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轻重点路段的交通压力。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群众出行不要酒后驾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特别是农用车和拖拉机往返山区扫墓,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