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信号设置科学、合法、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有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信号、技术监控设备对公民道路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安排,支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支队研究制定了辖区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为保证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支队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市各交警大队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以政府、联席会议或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做出部署,会同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联合排查、分工治理,争取达到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技术标准,对辖区道路上的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的五十米路口、平交路口等进行重点排查,按照道路、路段、路口等种类,逐一建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档案,并根据登记建档情况会同市政、路政等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充分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辖区各县、市大队召集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进行座谈,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走访各单位、部门,公布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运输企业、社团组织和广大驾驶人征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等,集思广益,并将排查治理工作向当地县、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设施的投入,及时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与市政、公路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参照城市道路、公路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联合开展排查,分工治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共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