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6.13”、省公安厅“6.19”及公安部交管局“6.20”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的要求部署,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决定在全州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立新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交警大队、支队相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检查、验收、评估、信息收集工作。支队领导落实分片负责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交警大队工作督促指导,要求各县、市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具体、细化、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抓落实、抓检查。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及进度。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从即日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到12月底结束。其中,6月为组织部署阶段,7至10月为检查整治阶段,11、12月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要求各县、市公安局要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由州公安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深入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零容忍”整治突出问题,“无漏洞”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走过场。坚持以“五大隐患”为检查重点,拉网式清理管理漏洞,确保排查梳理“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五项行动”,精确打击问题隐患,确保突出问题整改“零容忍”;牢牢把住“四道关口”,以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无漏洞”。
四是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栏、集中报道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情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整治工作,制作安全大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布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短信、电话,张贴于旅游汽车、客运车辆内,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期间各县、市公安局由纪委督察部门牵头,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方式,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交警大队领导要落实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制度,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州公安局也将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开展督察。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