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第10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支队组织全体女民警职工开展了为期半天的“执法规范化法制业务培训”,培训以执勤执法规范和公安部123、124号令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支队女民警职工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史晓红副支队长做了动员讲话。史副支队长指出,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组织支队全体女民警职工开展法制业务培训,不仅是加强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支队女民警职工结合岗位实际庆祝“三八”妇女节的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活动。史副支队长要求,全体女民警职工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勤于应用,不断提升法律法规知识应用水平,切实提高规范执勤执法工作本领,为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做出应用的贡献。
按培训会安排,支队法制科秦浩洪副科长为女民警职工讲授了执法规范化业务。在讲授中,秦副科长以网络上广为热议的三起中外交通警察人性化执法案件为例,提出了交通管理工作执法方面的一些思考,阐明“罚单也可以温暖,执法也可以传递正能量”的观点。同时,秦副科长还通过近期洱源地震灾区抢险救灾中的见闻,进一步说明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鼓励全体女民警职工充分发挥女性独有的温情、细腻和亲和力作用,来拓展执法的多面性。最后,秦副科长向参训女民警职工提出了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五个倡议和要求:一是执法必须公正;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三是执法必须注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执法必须有理、有据、有节;五是执法时必须在忠于法律的同时尊重当事人。
车管所杨建明副所长向参训女民警职工讲解了公安部123、124号令相关规定和内容。杨副所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我国机动车及驾驶人法律法规演变及发展的历史,重点讲解了123、124号令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考试标准、扣分标准,机动车注册登记标准、查验标准,以及校车办理程序及标准等内容,并全面分析了全州机动车及驾驶人工作情况。
此期法制培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全面掌握和理解了公安部123、124号令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