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要求,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常态化管理等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为加强和规范支队公务车辆管理、使用,降低费用,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根据州委、州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了交警支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保险办理、使用人员、责任及油料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减少公车私用、违法行车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树立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和完善了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制度。为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接待工作,减少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和会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工作、会议会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支队分别制定建立和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等2项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的人员、用餐、住宿和用车、经费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制度对会议的种类、办会职责、会议规模等进行了明确,旨在改进会风,规范各项会议,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制定完善了民警请休假及劳动纪律制度。为严格民警请假制度,规范内务管理秩序,推进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云南省公务员休假及体检规定》、《国家公务员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法规,支队制定和完善了《民警请休假及劳动纪律制度》。一是对民警、职工请假的种类,请休假的时间期限及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请休假的审批权限、手续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劳动纪律规定对民警、职工、协管员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上班期间注意事项以及对违反劳动纪律制度、给予何种处理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对民警、职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政工部门每月对民警、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通过建立和完善对“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民警请休假及劳动纪律制度”等措施,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常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马云发